走私罪的刑罚主要取决于走私的货物种类、数量、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等因素。根据《刑法》和《海关法》的规定,走私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以偷逃税款的数额为依据,分为三个量刑档:
东莞特大红油走私及洗钱案:2017年1月,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照《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条“走私罪”对走私团伙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;依照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“洗钱罪”对为走私团伙提供资金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。
广东东莞18亿元特大走私案:2004年,黄埔海关缉私局查处了一个走私数量惊人、手法隐蔽的犯罪团伙。经过调查,40人被开除公职爱发体育手机,11人被判刑。
东莞第三法院毒品犯罪案件:在2021年以来的毒品犯罪案件中,一名犯罪嫌疑人因走私毒品罪被判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陈某、何某潘走私普通货物案:被告人何某潘、陈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起诉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十七条,他们在走私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应当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总之,东莞走私罪的刑罚取决于走私的货物种类、数量、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等因素。在实际案例中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处相应的刑罚。